離職員工舉報搞垮—個公司離職員工舉報搞垮一個公司違法嗎插圖

倉庫主管劉憤怒地離開了,因為他與之前的上級管理人員不一致。后來,劉以掌握公司使用過期原材料的證據,向公司索要50萬元。閔行根據企業提供的線索,警方迅速找到當事人,調查處理涉嫌敲詐勒索的人員。

12月23日,上海某生產企業負責人向閔行公安紀王派出所報案,稱該企業被勒索。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信息,警方迅速找到了嫌疑人。

經調查,2022年12月7日,犯罪嫌疑人劉某以本市公司使用過期原材料的文件和照片要求公司收取50萬元的封口費。企業負責人表示,所謂過期原材料的使用并不存在,公司將過期原材料放在專門的地方集中管理,統一銷毀。培訓將在相關流程上崗前進行。之所以要50萬,是因為劉在公司工作了6年,從5年和8000元每月的加班費中得出48萬元。倉庫代理主管李先生提議解雇公司,以平息他的私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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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閔行警方依法取保候審。

警方建議舉報人可以通過信件或電話向舉報主管部門舉報,相關舉報內容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利用舉報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警方將及時調查取證,依法處罰。

作者:周辰

通訊員:陳春

編輯:劉力源